淺析伊斯蘭的扶危濟困理念
TIME:2023-01-15 17:23:34
扶危濟困、樂善好施是伊斯蘭教倡導的美德,是穆斯林應該積極實踐的善功。施捨、救濟需要幫助的人是伊斯蘭教衡量穆斯林信仰是否完美的標準之一,也是後世獲得安拉厚賞的憑據之一。
伊斯蘭教鼓勵穆斯林賑濟貧民,扶危濟困。那些獨善其身,只顧個人修行,心中卻自私吝嗇,無視他人疾苦的人,不能夠成為敬畏者。安拉在《古蘭經》中說:“敬畏的人,在康樂時施捨,在艱難時也施捨,且能抑怒、又能恕人。安拉是喜愛行善者的。”(古蘭:3:134)又說:“你曾見否認報應日的人嗎?他就是那個呵斥孤兒,且不勉勵人賑濟貧民的人……。”(古蘭:107:1-3)
穆斯林一生的最高修為是成為一個利人利己者,無論走到哪裡,生活在何處,都能給其身邊的人帶來益處,為有需要的人提供方便和援助,讓身邊的人感受到因為有他的存在而感到美好和幸福。
先知穆罕默德曾教導我們說:“世人中最優秀的人就是最有益於他人的人”。同時也教導我們:“你們當給人方便,不要給人困難。你們當給人報喜,不要恐嚇他人”。這些教誨叮囑每一位穆斯林都要做一個有益於他人的人。
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你們應當信仰安拉和使者,你們應當分捨他所委託你們代管的財產,你們中信道而且施捨者,將受重大的報酬。”(古蘭:57:7)
扶貧濟困 不求回報
伊斯蘭教所倡導的樂善好施、關愛貧困指的是對他人無私提供物質或精神上的幫助,而不求獲取任何世俗層面的回報。伊斯蘭之所以強調行善不求回報的重要,是因為 “獲得安拉的喜悅”才是穆斯林人生的終極追求。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他們為喜愛安拉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我們只為愛戴安拉而賑濟你們,我們不望你們的報酬和感謝。’” (古蘭:76:7-9)。
賑濟貧困 關愛弱者
伊斯蘭教在鼓勵施捨行善的同時,也特別關注被援助者的感受,盡可能保護他們的自尊。安拉說: “如果你們公開地施捨,這是很好的;如果你們秘密地施濟貧民,這對於你們是更好的。這能消除你們的一部分罪惡。安拉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古蘭:2:271)《古蘭經》多處提到,對於孤兒、乞丐、殘疾人等應一視同仁:“至於孤兒,你不要壓迫他;至於乞丐,你不要喝斥他,”(古蘭:93:9-10)還特別強調“盲人無罪,跛子無罪,病人無罪。” (古蘭:48:17)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伊斯蘭教對弱者的人文關懷和人格的尊重。
廣恩博施 不拘一格
先知穆罕默德曾說:“太陽照耀的每一天,人體的每一骨節都須施捨。在兩個人之間主持公道是施捨,幫助一個人騎上他的乘騎或將行李遞給他是施捨,善言美語是施捨,為禮拜而走的每一步是施捨,排除路上的障礙物是施捨。”總之,無論是實際行動,或良言善語,或精神上的鼓勵,只要是利他的美好行為都是伊斯蘭所倡導的善行。富裕的人可以用財富來施捨,貧窮的人可以用心靈、語言和行為去幫助他人。因此,財富的多寡絕不影響穆斯林的善舉,每一種益於他人的行爲都是慈善。
伊斯蘭的施捨具有十分廣泛的外延,據艾奈斯傳述,先知穆聖說:”一個穆斯林不論是種了一個樹還是一株莊稼,然後不管是人還是牲畜吃到了它(或它的果實),這就等於是施捨、是行善”。(《布哈里聖訓實錄》)有錢財的人施捨錢財,有體力的人施捨體力,什麼都沒有的人,見人微笑便是施捨, 一點善意也是施捨,所以,施捨當不必拘泥於一格,更有利於形成廣泛的社會效應。每個人只要本己之所能,克服自己的吝嗇和抱怨,懷著人類同胞的共情之心,本著高貴人性的無疆大愛,拿出自己的擁有給予需要的人。
由近及遠 善行天下
毫無疑問,任何善行都需要具備一定的能力。因此,自力更生,完善自我,不給他人及社會增加負擔,竭盡所能,自食其力,首先善待好自己也是一種善行。“你應當借安拉賞賜你的財富而營謀後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卻你在今世的定分。” (古蘭:28:77)在保障自己的基礎上,量力而為,幫助他人。
即使對他人行善,伊斯蘭也教導我們要由近及遠,有先後輕重之分,這種區分是源於責任的構成。人的價值是由多種責任體現的,每個人都要盡心盡力地履行好自己應盡的職責。例如:孝敬父母、養兒育女、接續骨肉等。人的社會關係是從家庭開始的,最初的關係是父母、兄弟姐妹。伊斯蘭所強調的親疏差距的劃分,其順序是由血統上的親疏遠近決定的,血統上的關係和相互的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
安拉在《古蘭經》中明確指出:“你們當崇拜安拉,不要以任何物配他,當孝敬父母,當優待親戚,當憐恤孤兒,當救濟貧民,當親愛近鄰、遠鄰和伴侶,當款待旅客,當寬待奴僕。安拉的確不喜愛傲慢的、矜誇的人。”(古蘭:4:36)《古蘭經》還同時強調“你們的父母和子女,誰對於你們是更有裨益的,你們不知道——這是從安拉降示的定制。” (古蘭:4:11) “血親與血親之間相互的權利,依安拉的經典,是重於信士和遷士的權利的。” (古蘭:33:6)
伊斯蘭之所以注重對家人及親屬的行善順序,是因為家庭是社會的基礎,只有家人和睦、鄰里友善,社會才能和諧。與此同時,對有需要的人提供幫助也是有講究的,盡可能從你身邊的人做起,由近及遠。 據伊斯蘭史書記載,先知穆罕默德的妻子阿伊莎曾問:“安拉的使者啊!我有兩家鄰居,我先送給他們兩家中的哪一家呢?’使者回答說‘先送給其家門離你家最近的那一家。”總之,穆斯林的行善原則是要從善待自己開始,其次是家人、親戚鄰居,及自己身邊需要幫助的人。
天課制度 法定義務
伊斯蘭為建立穩健的和諧社會,減低貧富懸殊,化解社會矛盾,把賑濟貧民、扶危濟困列為“富人”的法定義務。這就是伊斯蘭”五功”之一的“天課”。《古蘭經》明確指出:“賑款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這是安拉的定制。”(古蘭:9:60)
那麼,伊斯蘭是如何界定“富人”的呢?據伊斯蘭教法的規定,當穆斯林每年剩餘的財產等同於或超過96克黃金的價值時,他就必須繳付2.5%的天課。
天課(阿拉伯語:زكاة)是伊斯蘭的專用術語,含有“潔淨”、“純淨”、“增加”等意,也就是說穆斯林透過繳付“天課”使自己的財產更加潔淨與吉慶。在產權範疇里,天課是“窮人的份額”,是他們應得的財產。伊斯蘭的“天課”制度早在公元623年(伊斯蘭曆2年)就規定了。
伊斯蘭認為,天課是那些豐衣足食的穆穆斯林的法定義務,他們必須把每年盈餘財富的一部份用作幫助貧民和有需要的人。安拉說:“你們應當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並以善債借給安拉。你們為自己做什麼善事,都將在安拉那裡得到更好更大的報酬。你們應當向安拉求饒,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蘭:73:20)安拉又說:“正義是信安拉、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經、信先知,並將所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並謹守拜功、完納天課、履行約言、忍受貧困、患難和戰爭。這等人,確是忠貞的;這等人,確是敬畏的。”(古蘭:2:177)
天課作為一種伊斯蘭特有的宗教賦稅,起著調節社會財富流向、二次分配社會財富的功能,是伊斯蘭的核心價值“敬主愛人”的體現,並符合伊斯蘭的公正、公平、正義、平等的社會倫理原則。伊斯蘭的慈善事業在積極調整人與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方面,喚起了穆斯林的宗教熱情和社會責任,對倫理道德和社會責任的重塑起到關鍵作用。伊斯蘭教的慈善經過千百年積澱和嬗變,已逐漸滲透到穆斯林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和層面,成為一種生活方式、文化形態,影響著廣大穆斯林民眾。
據艾奈斯•本•馬立克傳述,一個泰米姆族的人求教穆聖說:“安拉的使者啊!我有很多錢,也有許多家屬與財物,你告訴我該怎麼做?怎麼費用?”穆聖回答:”你出散財產的天課,天課是清潔劑,能潔淨你;你接續骨肉近親;完成對窮人、鄰居和乞討者的義務。”(《艾哈邁德•穆斯奈德聖訓集》)。
在法定的施捨(天課)的基礎上,個人意願的主動施捨也是扶危濟困的重要方式。伊斯蘭教著名學者安薩里曾指出,人們應當刻意地在繳付“天課”之余多增加哪怕一點點額外的自願施捨,這樣更能使人克服心中的吝嗇,具備慷慨的美德。所以,施捨是對安拉的感恩,也是對人類的熱愛。安拉說:“你們所施捨的任何美物,都是有利於自己的,你們只可為求安拉的喜悅而施捨。你們所施捨的任何美物,你們都將享受完全的報酬,你們不受虧枉。”(古蘭:2:272)穆聖說:“一個優秀的穆斯林,得知鄰居中有人半夜飢餓無食,自然會寢不安枕。”
從宗教和社會的不同角度來看,伊斯蘭的慈善分為兩個不同的方面:宗教功課(天課)是法定的施捨,是必須履行的義務與責任,是教義規定必須完成的宗教功修,不可推卸;另一方面則是道義上的慈善(廣義的行善),是伊斯蘭教社會倫理道德的體現,雖然不是強制性的,但也強調了個人對社會責任的承擔。
體察民情 救濟貧困
在伊斯蘭的教義中,詳盡闡釋了救濟貧困、幫助弱者的重要性,同時也向我們指出了躬身踐行的方式。
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困難,甚至災難。安拉說:“我用種種禍福考驗他們,以便他們覺悟。”(古蘭:7:168)。反思自身的磨難和需求, 便能知道他人的艱苦和希望,應當把自己希望獲得的,在自己有能力時饋贈給他人,把自己所愛的給予他人。讓憂愁者像自己一樣高興,讓飢寒的人像自己一樣飽暖。據歐麥爾傳述,穆聖說:“最貴的善功是讓信士高興,無論是提供衣服,或是提供食物,或者是解決困難。”
意念端正 慎防沽名
扶危濟困、幫助他人要意念端正,這是穆斯林行善的基本素養。扶危濟困、幫助他人應以熱愛安拉、學習穆聖的美德、接近安拉為目的,只要舉意端正,必定會得到安拉的喜悅和賞賜。安拉說:“誰以善債借給安拉,他將以許多倍償還他。” (古蘭:2:245);“你們為自己做什麼善事,都將在安拉那裡得到更好更大的報酬。”(古蘭:73:20)。行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善事沒有大小之別, 回賜之大小,在培養自己性靈上收穫之大小, 全看自己的意念是否真誠。
伊斯蘭教禁止人們為了沽名釣譽而施捨。安拉說:“如果你們公開地施捨,這是很好的;如果你們秘密地施濟貧民,這對於你們是更好的。這能消除你們的一部分罪惡。安拉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古蘭:2:271)。伊斯蘭鼓勵匿名秘密地幫助他人,正如穆聖說:“最好的施捨莫如右手施與,左手毫不知情”。聖訓的智慧在於:一是可以斷絕沽名釣譽之念,其次可以避免被救助者感到難堪和羞辱。在完成自己善舉的同時守護他人的尊嚴是真善,也是施捨的最高境界;再者,若為善而能恭謹,而不自矜,最能滌濾性靈。如果在施捨時希望對方感恩戴德,甚至給予報償,那不是施捨,而是交換。
扶危濟困 雪中送炭
扶危濟困當及時,不可等待,應當搶先施捨。恰到好處的救濟和施捨,是最有效的,也是最有價值的。如果面對急需幫助的人猶豫不決,錯失良機,無法雪中送炭,不能最大程度地解決他人的危機,便失去了扶危濟困的意義。
從伊斯蘭的角度看,在幫助他人的同時,實際上也是在幫助自己。當你有能力施捨的時候,實際上這是安拉對你的恩典,也是你感恩的表現。另一方面,扶危濟困在安拉那裡有豐厚的報酬。穆聖說:“誰給一個穆斯林提供遮蔽羞體的衣服,安拉就給他穿上天堂的服裝;誰給一個飢餓的人提供食物,安拉就給他吃天堂的水果;誰給一個乾渴的人提供水喝,安拉就給他喝天堂的密封的瓊漿。”(《提爾密濟聖訓集》《艾布·達烏德聖訓集》)。另外,扶危濟困、幫助他人、積極行善,可以培養穆斯林的虔誠敬畏之心、善良之心、同情憐憫之心、寬容理解之心。《古蘭經》中說:“敬畏的人,在康樂時施捨,在艱難時也施捨,且能抑怒、又能恕人。安拉是喜愛行善者的。” (古蘭:3:134)。伊斯蘭要求穆斯林在慈善公益的事業中要慷慨解囊,救濟貧困,基於信仰,從而獲得人生境界的昇華。
結語
綜觀伊斯蘭扶危濟困的慈善理念,十分清晰地告訴我們救助貧困是富有者應盡的義務。我們所擁有的財富都是安拉的恩賜,是安拉的寄託物,我們有責任把她合理地分配給有需要的人。
此外,我們還可以從伊斯蘭的歷史中了解到花樣繁多各種類型的慈善救助服務。比如:專旅途中遇到困難的旅客而設的驛站;為既無力買房也租不起房子的貧窮者準備的“窮困者之家”;為路人提供的飲水處;食物捐贈站;公共飲水井;為有困難的適婚青年提供幫助,如替他們支付婚禮費用,或新房、聘禮、聘金等。
先知穆罕默德身先士卒,他奉命以惠澤眾生為己任,陶冶世人的情操,鼓勵人們要心存善念,樹立善德,積極為善,博愛眾生。安拉在《古蘭經》中說:“我派遣你只為憐憫眾世界。”(古蘭:21:107)
如果每個人都能夠各盡所能地幫助他人,向困難者伸出援手。我們的社會將到處洋溢著互相關愛的氣氛,到處充滿幸福和快樂。
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你們所施捨的任何美物,都是有利於你們自己的,你們只可為求安拉的喜悅而施捨。你們所施捨的任何美物,你們都將享受完全的報酬,不受虧枉。”(古蘭:2∶272)這節經文充分闡明了伊斯蘭的行善目的,反對任何形式的功利性慈善。伊斯蘭所倡導的善行,是為了培養愛心,淨化心靈,關懷弱勢群體,增進社會和諧,彰顯人道主義精神。
【本文是楊興文教長在香港六宗教領袖座談會舉辦的思想交談會上的發言稿】